廣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聯合會籌備組:
你們關于成立廣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聯合會的申請及有關材料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決定準予廣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聯合會成立登記。該會業務主管單位為廣州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廣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聯合會成立登記后,應當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依照我局核準的章程開展活動;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各項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財政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自覺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以及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廣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聯合會應按照登記管理機關的規定依時提交年度報告;開展有關規定所列重大事項的,應提前15日向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報告。
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
2021年1月12日 |